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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手輔具借用須知

期限:免費借期 3 個月,若具特殊需求,得限續借 1 次,逾期未辦理將影響日後借用權益。
取貨規定
  • 時限:預約後請於 2 天內(含當日) 於開館時間取貨,逾期自動取消, 不另行通知。
  • 證件:借用時請攜帶使用者或借用人之身分證正本,至現場填寫借用申請單,並依單據所載期限辦理歸還。
  • 異動:尺寸不合視庫存協助更換,若無,可登記到貨通知。現場無法自載可由中心代洽物流,運費需自付。
  • 防疫:如罹患法定傳染病,應委託他人代辦;輔具歸還前應以 75%酒精消毒並保持乾燥。
借用責任與歸還規定
  • 禁止事項:借用之輔具不得轉借或贈與他人使用。
  • 毀損或遺失責任: 借用期間如因人為因素致輔具毀損或遺失,使用人應負維修或賠償責任,申請人並負連帶責任。
  • 逾期停權: 借用人逾期未歸還者,將停止其借用資格;須待輔具歸還後,自歸還日起算滿 3 個月始得恢復借用資格。
  • 重大違規情形: 如有侵占、侮辱、脅迫或其他影響服務秩序之不當行為,得視情節輕重,停止或永久取消借用資格。
本須知未盡事宜,依相關法令及本局公告辦理。
中心名稱 開放時間 中心地址 中心電話
臺北市合宜輔具中心

周二至周六 9:00-12:00, 13:30-17:00

臺北市中山區玉門街1號 02-77137760
臺北市南區輔具中心

周一至周五 9:00-12:00, 13:30-17:00

臺北市信義區大道路116號3F-2(廣慈衛福大樓 -從西2門B電梯廳進入) 02-27207364
臺北市西區輔具中心

周二至周六 9:00-12:00, 13:30-17:00

臺北市中山區長安西路5巷2號1、2樓(臺北市政府衛生局舊址後方) 02-2523-7902